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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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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时必须提交:(1)县级人民政府建墓申请报告;(2)建墓的可行性报告;(3)建墓的联合办公、合作协议或合同;(4)县级建设规划部门的审批文件;(5)县级土地使用预审意见;(6)县级环保部门的审核意见;(7)县级文物部门建墓地不属于文物保护区的证明;(8)县级林业部门占用林地的审批文件;(9)申请人的营业执照;(10)申请人验资报告证明(市区不少于2000万元,县不少于1500万元);(11)申请人的法人资格证书;(12)拟建公墓的地形、地理位置规划图;(13)其他有关材料。